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进行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和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税务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税务稽查的基本工作任务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实施,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
税务稽查的范围包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及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税务稽查包含选案、实施稽查、审理、执行四个部分。下面永聚财务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带各位老板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我们企业出现哪些情况容易被稽查?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不一致
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部分占比超过10%,即(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10%,这种企业可能存在少记、漏记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库存异常
如果企业(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大于50%,企业存货可能存在账实不符,隐瞒收入。
三、多列或少列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多抵税或少交个税,人为调节工资。企业自查时,可以看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工资与个税工资是否一致。
四、企业收入、期间费用变动异常
如果企业期间费用变动率与收入变动率相差超过20%,也可能被重点关注。
五、应纳税额处于临界点附近
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随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实际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调整到300万元。
如果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长期接近临界点,尤其收入和成本都很高的情况下,企业很有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调节利润的情形。
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异常
1.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收账款或应付大于销售收入的80%
企业赊销业务占比太大,缺乏现金流但还能存活,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2.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80%
应付账款过大,说明企业很多业务购货不付款,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购买虚开发票的情形。
七、预收/预付账款异常
如果当年预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0%(即当年预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20%),说明企业收到了很多款项,但没有发货,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企业已经发货,但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预付账款余额是负数,且金额较大可能是收到了款项没有确认收入,有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八、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异常
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正常情况下企业新增的“其他应收款”占收入的比重较小,如果数额较大且年度终了后没有归还,可能会被税务局视同对股东的分红,补缴20%个税。
“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可能会被税务局怀疑存在隐藏收入、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九、加油费、餐费、咨询费等费用异常
比如,公司没有车,却有大量的加油费;个人消费的餐费、车费等异常;有些企业“暴力税筹”,咨询费支出被滥用,造成咨询费金额过大等。
十、企业长亏不倒
一般情况下,长亏不倒违反常理,企业很可能存在调整利润的情形,例如隐瞒收入、虚列成本、通过关联交易避税等。
十一、税负率异常
税负预警值是动态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是不同的,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通过税务机关评估,企业税负变动异常很可能会被稽查。真实案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财税和法律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左膀右臂,特别是对企业税法意识不够强、没有因为不懂税法吃过大亏的老板们,在强制合规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各位老板们应该从企业创立之初就必须要重视和管理税法的相关问题和风险处理,我们老板们每天都将面临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和来自各个领域的未知,在金税四期的强监管下只有强制规范才能最大化保证老板的财富安全,我们经营公司未来无非就是上市、卖给资本市场、或者是交给我们的下一代或者经营不善直接关掉,但不管是哪一种,我们都需要交出一个相对规范、相对合规的公司,哪怕是我们做注销做清算的时候也需要向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提交相对完善的资料证明。
刘国东老师说:“不懂财务的老板走不远,懂财务的老板路越走越宽,企业管理的问题一半都是财务问题,财务对内关乎公司的运营,量化考核;对外关乎财税安全,投资并购上市。我们各位老板们一定要做一个懂政策、懂财务、懂架构、懂管理的真老板。顺祝愿各位朋友们:国庆节快乐、活出精彩。